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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立体养殖(乡村振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一号文件”,小庭院释放大潜能)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9|点击次数:

随着乡村旅游和乡村电商的逐渐兴起,如今不少乡村里的农家庭院承担多种不同功能。“庭院经济”更是首度被写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庭院经济的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显现其巨大的潜能。“庭院经济”的概念,是由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在1984年提出。是指以家庭小院内外的资源和劳力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经济形式,涵盖种养农作物、园艺、手工业,以及发展民宿等产业。由此对庭院经济做了以下界定:一是其生产经营者是以家庭成员主;二是生产经营地点是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场地;三是生产经营项目多种多样,包括种植、养殖、加工、休闲服务等业态,涵盖了一二三产及三产融合。庭院经济以其形式多样、适应性强的特点在我国传统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过去40年间,庭院经济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而今年,“庭院经济”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大的背景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需要。发展庭院经济是增收致富的重要方式。”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乡村发展与城乡关系研究室主任何安华说。在何安华看来,发展庭院经济对多方有益。对农户,有助于合理利用院落等闲置资源,为家庭增加一份收入。对村庄,发展好庭院,有助于增添村庄的绿色和文化味,将居民生产生活和环境美化相结合,乡愁也有了情感的载体。对县域,由庭院汇聚和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一村或一乡“一品”,有助于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对国家,庭院生产的土特产品可以农户自用也可向市场供给,有利于增强食物保障能力,夯实广义粮食安全根基。

乡村振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一号文件”,小庭院释放大潜能

01“小而全”模式激活乡村经济新潜能

庭院经济的特点是“小而全”。对于资本及技术性要求相对较低,可以适应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并可以发挥一定的资源优势。由于地域环境及资源条件的不同,庭院经济也有着各种各样的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01 庭院养殖模式:较为普遍的传统庭院经济方式,是传统农业中分布较广的模式,投入成本低,效益较高。02 庭院生态循环模式:农户以庭院物质能源的循环利用,降低生产的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这种模式通常以沼气为核心,围绕种植、畜牧、水产业等进行循环生产。03 庭院园艺模式:利用庭院空地进行花卉和苗木的生态苗圃种植,发展特色花卉、珍稀蔬菜、园艺盆景等,在美化了环境的同时又产生了效益。04 特色手工业模式:在庭院中建立小加工厂,发展一批非遗工坊、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05 休闲产业模式:围绕城市生产工作人员休闲度假需要,在庭院及其周边发展观光娱乐、度假休闲、社会实践等服务。06 综合发展模式:多种模式共同发展,以立体种养为典型模式。目前,不少地区已经推出当地庭院经济建设方案,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重庆市着重打造“小果园、小花卉园、小瓜菜园、小水产园、小养殖园”为主的“五小”涉农经济,和以“小加工、小餐饮、小民宿、小制作、小买卖”为主的“五小”非农经济。甘肃省在“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的基础上,扶持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尽显乡土本色。通过打理庭院,村民不仅可以卖土特产品,也可以出售乡村文旅服务,或将庭院变成创新创业的场所。此外,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实现部分生活资料自给,本身就是降低生活成本,即间接增收的重要方式。

乡村振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一号文件”,小庭院释放大潜能

02小庭院联结大市场撬动大产业

根据2022年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脱贫地区庭院经济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类型更加丰富,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庭院经济获得的收入持续增加。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少不了政策支持和引领。在何安华看来,这也就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中“鼓励”二字的意义所在。首先是引导产业和业态的选择。各地有关部门要提供信息指引和产业发展咨询服务,帮农户选择有潜力和前景的产业,推动形成一村一业或多业的庭院经济发展格局。二是补要素短板,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提供相应支持,帮助农户“闯市场”。三是提高组织化水平,引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合作主体,强化他们与庭院经济经营户的利益联结,提高市场竞争力。

乡村振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一号文件”,小庭院释放大潜能

此前,不少地方已出台政策,对庭院经济进行实打实的扶持,如统筹用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项目给予支持;推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鼓励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金融产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组织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城市市场、超市、酒店、网购平台、社区团购、文旅经营主体开展对接活动等。“庭院经济”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登场,也引发一些疑问。舆论场上也有一小部分人将其误解为“回归小农生产”。但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根本上说,庭院经济是一种高度集约化的商品生产,它不脱离整体的农业经济发展,也并非“各扫门前雪”。它是为了增加农民的人均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从而带动更多人实现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一号文件”,小庭院释放大潜能

相比之下,小农经济的生产水平更低,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差。它是与商品经济背道而驰的,更易于走向贫富两极分化。同时需要注意到,中央一号文件中所提的在脱贫地区发展庭院经济,其实重点针对的是内生能力相对较弱的部分脱贫户。对于脱贫地区而言,部分农户受到自身能力不足、耕地资源有限和资金短缺等条件的限制,既难以满足非农就业的要求,亦难以通过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来实现农业增收。对于这部分农户而言,能够利用的资源相对有限,仅有自家一亩三分地的宅基地和有限的资金资源可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实现增强其内生动力的目标,开展庭院经济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也就是既定约束下的最优选择。发展庭院经济是盘活“闲置资源”,这包括闲置劳动力和闲置土地等生产要素。对于约束条件较为苛刻的脱贫地区农户来说,如果不发展庭院经济,自身劳动力和宅基地资源可能就变为一种“闲置资源”。庭院经济是市场经济、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庭院将联结大市场,并有望释放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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