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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娃娃鱼养殖(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2年一季度渔政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19|点击次数:

2022年第一季度,河北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执法机构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开展“2022清风行动”和中国渔政亮剑2022河北系列执法行动,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石家庄农业农村局和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山海关区分局认真对待执法举报线索,主动出击查找隐患,一季度承办的两起打击和查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涉渔违规捕捞执法案例有很强的代表性和针对性,省厅对以上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全省通报转发,既严厉打击和震摄了违法违规行为,又对人民群众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为下一步开展渔政执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提供了经验借鉴。

该省在通报两起典型案例之际,要求各级渔业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渔法律法规,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好中国渔政亮剑2022河北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任务,集重拳打击和整治威慑并重,全力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为十四五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案

2022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关于正定县塔元庄爱乐游智慧乐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海狮表演的举报后,立即向正定县农业农村局下达了调查通知,并组织相关执法人员会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该事件进行了核查。经现场鉴定,涉嫌展演的物种为南非毛皮海狮一头,属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展演负责人姚比较未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该智慧乐园的海狮表演属于违法利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展演行为。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非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现场拆除展演台,并将毛皮海狮运回证件审批地—江西宜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2年一季度渔政执法典型案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2年一季度渔政执法典型案例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山海关分局查处非法捕捞案

通过线索摸排,在山海关区石河水库流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22年4月6日22点,分局副局长王鹏统一调度,站长蔡博宇具体负责,带领7名渔政骨干执法人员奔赴山海关区石河水库望峪山庄流域展开突击行动。在山区夜间低温寒冷情况下,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于次日凌晨3时左右,现场抓获违法违规捕捞及其他涉事人员共3名,查获和收缴娃娃鱼12斤(4条)、甲鱼18斤、牛蛙30余斤,扣押涉渔“三无”快艇一艘。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组连夜将当事人带回分局做询问笔录,并通过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调,将所收缴的娃娃鱼、甲鱼、林蛙正式移交给秦皇岛新奥海底世界生物科普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定点收容救护单位)。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连夜对违规网具进行清理收缴等工作。经过16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共清理地笼网30余领,放流网内渔获物150余公斤。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2年一季度渔政执法典型案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2年一季度渔政执法典型案例

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山海关分局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得力,渔政执法人员充分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下步该局将加强与公安、海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监督管理与执法协作机制,统筹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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