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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牧养殖(「环保政策解读」如何建设一个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法养殖场,您了解吗?)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环保政策解读」如何建设一个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法养殖场,您了解吗?

现在开办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人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群众投诉也日益增加。如何建设一个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法养殖场(小区),您了解吗?

1我的养殖场(小区)该建在哪里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目前,我县划定了全县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小区),并且要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全部清理;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养殖场(小区),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一)禁止养殖区域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2.《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横县县城中心区域;

3.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的区域;

4.郁江主河段横县段各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300米两岸河堤向外延伸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域

1.《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横县县城中心区域向外延伸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向外500-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3.禁养区外横县境内主要河段河堤向外延伸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4.县境内备饮用水水源水库的常年水位线或常年洪水淹没线向外延伸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5.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环保手续如何办理?

养殖场(小区)选好地址后,达到规模以上的,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按照《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3号)规定,符合下面标准的确定为规模养殖:

(一)生猪年出栏≥500头,生猪存栏≥200头;

(二)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存栏≥100头;

(三)肉鸡年出栏≥500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

(四)其他折合达到上述规模的其他动物养殖场(小区)。

对于生猪养殖,年出栏500-4999头的,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221.7.197.150:8080/REG/,网上填写登记表进行备案。5000头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报批县环保部门。我县环保部门对备案以及报批的新建养殖场(小区)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方可进行建设。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养殖场(小区)还须进行环保验收。

3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应该要建设什么环保设施?

要对养殖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暂存池(场),并且需满足防渗、防雨、防溢等要求。养殖粪便和废水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进行农业综合利用,按照《农业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规范化(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进行规范化综合利用,一般中小型养殖场(小区)采用该方式,粪便干清粪后进行堆肥,尿液通过沼气池发酵后进行进入贮存池贮存,以便进行农业综合利用。二是处理后达标外排,一般大型养殖场(小区)采用该方式,须建设大型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污染物(粪便和废水)向环境排放,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未处理的废弃物,不得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如果想了解更加详细具体的内容,也可以到县环保局二楼进行咨询。

4我发现有养殖场(小区)存在环保问题,如何投诉?

规模以上养殖场(小区)污染问题,请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投诉热线12369,县环保局信访电话7211833。

家庭、农业散养模式等非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问题,请拨打当地乡镇政府电话进行投诉,或拨打农业部门投诉热线12316,县乡村办投诉热线7081651进行投诉。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美丽花乡”“横县智慧乡村”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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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发布

编辑:黄万斌

审核:黄庆旺

覃邦玉

终审:叶保锋

标签: 养殖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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