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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鹌鹑养殖(2019年吉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有哪些内容?)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9|点击次数: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2019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制定了《2019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19年吉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有哪些内容?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省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省畜牧业管理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省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各地也可根据评估结果不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小反刍兽疫:对全省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对除种畜外的牛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种畜禁止免疫;奶畜原则上不免疫,确需免疫的,养殖场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免疫申请,经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后,以场群为单位采取免疫措施。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地应按照全省防治指导意见执行。原则上猪瘟继续实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按照“自愿免疫、免费供苗”的策略开展防治工作。

疫苗种类:经国家批准使用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配合兽医防疫人员登记养殖防疫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对于暂时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场(户),可采取购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的形式组织实施。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及所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督促养殖场户免疫主体责任落实。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周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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