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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萨摩耶养殖基地(租房发现楼顶有两条气息奄奄的狗,“爱心喂养”一年多邻居称是主人,夫妻拒归还让报警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广东一对夫妻在租赁屋顶发现两条气息奄奄的狗狗,于是精心喂养起来,一年多后搬离时隔壁男邻居突然自称狗主人,要求他们归还,女子拒绝后让对方报警。事后,这对夫妻犯盗窃罪一审被判拘役4个月。夫妻俩不服,于5月29日提起上诉。法学专家称,若属侵占,两条狗的价值达不到立案标准。

喂养:租房发现楼顶有两条狗狗

这对夫妻中妻子叫贺岚(化名),山东人,目前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她告诉记者,2017年她为了爱情通过招考来到广州市增城区上班,2019年7月前后,她和丈夫马先生租住在增城区荔城街某小区7楼。

她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所租的房子是复式楼,楼顶有个天台,租房当天夫妻俩和房东来到楼顶查看居住环境,看到进入天台门方向左侧天台角落里有两条白色犬,“原来是两条萨摩耶犬,当时它们生病,处于奄奄一息状态。”

租房发现楼顶有两条气息奄奄的狗,“爱心喂养”一年多邻居称是主人,夫妻拒归还让报警一审被判拘役,已上诉

租房发现楼顶有两条气息奄奄的狗,“爱心喂养”一年多邻居称是主人,夫妻拒归还让报警一审被判拘役,已上诉

让贺女士夫妇陷入大麻烦的两只狗

她说,当时他们问房东,那两条狗是否有主人,房东说不知道,“我们看到隔壁邻居家的房子一直空着的,里面没有人,于是与房东一起下楼问看管停车场的管理员,对方也称不知道是哪家的狗狗,我们认为这是被主人抛弃了的两条狗。”

贺女士介绍说,她本来就养狗,家里有治狗生病的药物,于是拿来药物给那两条狗治病,还拿来食物给它们吃,见它们可怜的样子,夫妻俩开始照顾起来,有时会给它们洗澡,有时还与它们一起玩耍。

搬家:邻居现身自称狗主人并报警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

一年多后,贺岚夫妻俩有了新家,他们打算退租搬离。

2021年2月28日起,夫妻俩陆陆续续开始搬家。

3月1日凌晨时分,他俩搬离时因担心无人照看那两条狗狗,于是将它们一起带离。

丈夫说,新家较窄,在征求妻子同事彭女士意见后,对方同意将那两条狗狗放在她家中照管。

然而,令夫妻俩没有料到的是,同年3月17日上午,贺岚正在上班时,接到辖区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有事叫他们去一趟。

贺岚说,当天中午下班后,她和丈夫一起来到该派出所,这才得知有人报警称他们夫妻俩偷狗,民警问那两条狗狗在哪里,他们道出实情,并从彭女士家中将那两条狗狗送到派出所。

当天下午5时左右,她和丈夫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起来,次日被取保候审。

贺岚对记者回忆说,此前有一天,她在租住的那个小区碰到一名陌生男子,对方问她是否见到过他的狗狗,“当时他没有说出狗狗的特征,我不知道他的狗狗长得什么样子,我便说没有。”

她称,事后那名陌生男子通过那名看管停车场的管理员说她偷了他的狗狗,威胁要搞掉她的工作,她很气愤,因为害怕私下与他聊遭讹诈,“我就说你丢了东西应该报警,不能随便威胁别人。”

没想到,那名男子果真报了警。

记者采访获悉,该男子姓刘,系贺岚当初租赁屋隔壁的邻居。

刘某报警称,他在天台处饲养的两条萨摩耶犬被盗,一条公犬约65斤,一条母犬约55斤,均是纯白色,“这两条犬是2017年3月10日购买的,当时的价格是3500元,现在约值10000 元。”

刘某回忆说,2021年3月1日晚上9:30左右,他到天台喂狗时发现被盗,便到隔壁天台和楼下寻找未果,后来查看监控,发现租住在他家隔壁的两夫妻有盗狗嫌疑。

刘某还称,次日下午该夫妻俩回到小区搬家具时,他通过他人告诉对方说,通过监控发现他们牵走了那两条狗狗,只要牵回来就算了,但对方说不是他们牵走的,“当时我在旁边听到后,把手机里的犬只照片给他们看,那名女子说会不会是搬家时不小心打开天台门,导致那两条犬只跑了出去,还假装称会打印一些寻狗启示贴出去。”

刘某介绍称,同年3月4日,他联系到那对夫妻的房东,还将视频发给对方看,“我主要是想让房东劝一下那对夫妻,只要他们把狗牵回来就算了,结果房东和他们联系后,他们还是说没有偷狗,还把房东拉黑了。”

刘某在一份“情况说明”中称,当初他将那两条年幼的萨摩耶犬买回家,养大一些后,便将它们放在天台圈养起来,2019年7月的一天,他发现有人给那两条狗狗投喂,并将养狗的天台打扫得很干净,后来得知是那对租住的夫妻做的,“他们经常照顾这两条狗,刚好我自己也忙,就没怎么管了,有一次,那名女子独自到楼顶遛一条大黄狗,丢一些饼干给我的狗狗吃,当时我叫她不要给狗狗喂这些饼干。

他说,还有一次他在楼顶喂狗时,看到那名女子也在遛狗,“我叫她不要靠近,如果被狗伤到就不好了,当时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就是那两条狗狗的主人,但她肯定知道那两条白色萨摩耶犬是我饲养的。”刘某还称,“实际上,在那两条狗狗丢失前,我从未明确告知过该女子那两条狗狗是我的,这样他们就可以经常帮我照顾,我自己有时回不来也放心点。”

回忆当初报警的情况,刘某称,“她不承认是他们牵走了我的狗狗,还很生气,说你有什么证据说明狗狗是你的,如果觉得是你的,你就报警。交谈很不愉快,我很生气,于是在3月4日报了警。”

他称,后来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那对夫妻把狗狗还给了他,在民警的协调下,对方赔偿了他5000元,他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判决:夫妻俩犯盗窃罪一审判拘役4个月

然而,让刘某没有料到的是,接到他的报警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介入调查,经价格认定,那两条狗狗价值3500元,2021年3月17日,贺岚夫妻俩被警方羁押。

警方调查时,房东称,当初贺岚夫妻俩来租房时,他带他们去楼顶,发现两条白色犬只,“它们看上去非常虚弱,没有拴狗绳,现场只有一两个狗兜,没有狗笼,地上有很多狗屎和泡沫饭盒,味道很臭。”

“当时他们问我那两条白色犬是何人的,我说应该是那边住户的。”房东说,“当天我和他们到楼下停车场管理处询问那两条白色犬是何人的,管理员跟我们说是1栋7楼住户的。”

该管理员在接受民警调查时称,报警人是刘某,她经常看到他在小区出入,“他在楼顶天台养了两条狗,我记得他偶尔带它们外出。”“那对夫妻没有咨询过我那楼顶天台的狗是何人的。”

该管理员的丈夫则称,“那对夫妻搬走前,从来没有问过我楼上那两条白色犬只是谁的,那名狗主人没有将它们牵下楼,他就圈养在楼顶。”

2021年8月24日,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指控贺岚夫妻俩犯盗窃罪,向增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8月31日,贺岚夫妻俩被增城区法院继续取保候审。

检方指控称,2021年3月1日凌晨1时左右,贺岚夫妻俩到广州市增城区原租住处7楼天台,盗窃刘某在那里饲养的两条萨摩耶犬后逃离现场。同年3月17日,两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将两条狗狗归还给刘某,赔偿对方5000元,取得谅解。

检方认为,贺岚夫妻俩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提请法院判处刑罚。

庭审时,贺岚否认控罪,辩解称她没有见过狗的主人,当初见到两条狗的生存环境比较差,故认为是被遗弃的,且在一年多时间里,他们一直喂养、照顾那两条狗狗,后因搬家才将它们拉走继续喂养。

她的辩护人称,贺岚没有非法占有那两条狗狗的主观故意,亦没有秘密窃取他人狗狗的客观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同时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夫妻俩当初带走的那两条狗狗是刘某的,两人一直认为那两条狗狗是被人遗弃的,担心搬家后没有人喂养才带走并放在同事家寄养,是对那两条狗狗进行救助,并非想非法占为己有。

辩护人同时还称,刘某报案时所说的狗只的重量与价格认定结论书有很大的差别,且涉案的系成年犬,认定的价格违背成年犬市场交易定价。

贺岚丈夫也否认控罪,辩称夫妻俩对那两条狗狗喂养一年七个月后,搬家时因怕它们饿死才决定带走的。他的辩护律师认为,夫妻俩没有盗窃狗只的共同故意,只是有救助的合意。

增城区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的内容基本一致。

该院认为,贺岚夫妻俩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检方指控他俩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2022年5月19日,增城区法院一审宣判称,两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

上诉:称事实认定存在错误望改判无罪

一审宣判后,贺岚夫妻俩不服,遂于5月29日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希望二审时改判无罪。

夫妻俩上诉时称,价格认定结论书的结论是错误的,没有任何依据表明两成年犬价值3500元,其市场价很难达到500元。

他们说,该案涉及的是成年犬而不是幼年犬,幼年犬的价格仅是根据刘某自称的2017年购买时的微信付款记录。

“一般人会误以为成年犬的价格高于幼年犬,事实上截然相反,成年犬的价格远远低于幼年犬。相对而言,成年犬不容易建立感情、存在养不熟风险,狗太大了失去很多养宠物所追求的乐趣,还可能具有攻击性,气味较大,并潜在疾病风险。”夫妻俩在上诉状中称,这与幼年宠物犬完全不同,而且在喂养、粪便清洁、皮毛清洗、疫苗接种等方面都要花费很多的精力、金钱,“这些问题决定了普通的杂交成年犬难以出售,甚至遭到遗弃。”

夫妻俩同时称,他们照顾狗只完全是出于爱心的无偿付出,连续照顾喂养1年7个月,花费逾千元,应当从“盗窃金额”中减掉这笔费用。

“我们主观上有充分理由认为涉案犬只是被遗弃的,而非明知是他人的而占有,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夫妻俩说,第一次发现那两条狗狗时,它们奄奄一息,瘦骨嶙峋,满身皮肤病,已多日无人喂养、治病,整个天台杂草丛生,全是狗狗的粪便和垃圾,很久没人打扫,现场虽有简易棚架以及喂食盆子,但喂养的盆子已结满厚厚一层污垢。“我们认为这两条狗是被弃养的,完全合情合理。”

重庆一名对狗狗有较深研究的人士告诉记者,判断这两条狗狗的价格,要看狗的主人是否具有购买发票,是否有血统证书,是否有芯片,如果这些都没有,不好判断它的价格,甚至可以说它不值钱。

幕后:怀疑遭讹诈主动叫对方报警

那么,当初夫妻俩为何拒绝返还涉案犬只?

他们称,案发之后,房东、保安和刘某确实询问过他们关于带走狗只的事情,他们拒绝返还的原因是,他们喂养一年多,从不知道原来狗的主人就在隔壁,在这期间狗的主人也没有表示任何感谢,这是极不合常理的,让他们有理由怀疑询问人刘某根本不是狗的主人,而只是讹诈,或者他丢失的狗根本就不是那两只被他们夫妻俩养了一年多的狗。

他们解释说,“自己好心却被说成偷狗,这让我们非常生气,所以才会主动告知对方,如果认为偷了你的狗,你就报警吧。”

自称是狗主人的刘某介绍说,有一天他得知那对夫妻因那两条狗狗的事被判了刑,这时他才觉得问题的严重性。

“事后我想,她当时不愿意将那两条狗狗还给我,可能是认为我说我住在隔壁,却一直没告诉她我是狗的主人,也或许有责怪我未悉心照料狗只的过错吧。”刘某说,她帮我喂养那么久,对那两条狗狗可能产生了感情。

他认为,本是邻里关系,却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这是他始料未及的,“那对夫妻虽有不当行为,但最终我本人没有受到什么实际损失,他们还帮我照顾了狗狗,如果因为这些就让他们入刑,不但丢了工作,还留下无法磨灭的人生污点,这是我本人不愿看到的,这会让我感到愧疚,觉得是我连累了他们。”

法学专家:是盗窃还是侵占?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潘星丞介绍称,该案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本案定性究竟是盗窃还是侵占,值得商榷。

他说,从裁判说理上看,一审判决只关注客观方面,而忽视了被告人主观心理对定罪的影响。从一审判决各方描述的情况来看,一般人在主观上有理由认为,那两条狗是有主人的,不是街上的流浪狗,但同时也有理由认为,它们的主人搬走后,将它们遗弃了。

对于养狗人士来说,他们的看法可能更精细些,可能会认识到那是杂交犬,价值不高,不是幼年犬而是成年犬,如果这种成年犬是常被遗弃的,养狗人士就更有理由推定“那两只狗狗是被遗弃的。”

潘教授称,这种主观认识虽然不正确,却是合理的,也就是说,那两条狗虽然是有主人的,仍未被遗弃,但一个“处于被告人情境下的第三人”往往会误认为那两条狗是被遗弃的。这种主观错误将影响行为人的定罪。具体来说,被告夫妻客观上虽符合盗窃罪的规定,系“窃取他人财物”,但主观上却合理地认为自己“不是窃取他人财物,而是拾养被遗弃的狗狗”,盗窃罪不能成立。

他说,事后狗主人向夫妻俩要求归还,他俩应当归还,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侵占是将自己已经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转变为非法占有,夫妻俩之前救助狗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民法上的无因管理,此时他们是合法占有并管理那两条狗狗的,假如那两条狗狗咬人了,他们作为无因管理人甚至是要负责任的。但这只是“占有”,而不是“所有”,当所有人要求归还时,他们便不能继续“合法占有”了,否则他们的“占有”不再“合法”,便转变为“侵占”,但侵占罪的起刑点是2万元,该案远远达不到立案标准。

社会学家: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是一种艺术

邻里之间,因为两条狗狗的事,夫妻俩一审被判刑,如果事前好好沟通,也许这件事就不会发生。

那么,邻里之间应当如何相处呢?

重庆籍社会学家谭刚强认为,和睦相处是一种艺术,现代社会的楼宇邻居,传统民间话语称街坊邻居,最为重要的相处艺术就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

他说,该案涉及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最终因为两条狗的归宿问题,把一个本来完全可以通过交流沟通解决的问题变成了诉讼,主要还是因交流沟通不畅、不够造成的——对误以为自己是“遗弃狗收养者”的这对夫妻来说,事前虽有过询问房东与停车场工作人员,以证明自己之为非主观故意“偷窃之为”,但恰恰把最应该告知备案的居委会忘掉了;对自称为狗主人的刘某来说,他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取巧”或“乘机获利”行为,自己的不明确告知,既阻断了养狗夫妻对狗主人身份的认定,也滋养了夫妻俩因怀疑而有意隐瞒狗狗去向的行为,双方无形中显现的心理芥蒂,最终形成了自然拉大的司法判定方案。

他说,这表明邻里之间毕竟有太多的凡俗杂事,也都会不经意地遇上,甚至也会因个性情绪与待人风格差异而形成某些不必要地阻隔或冲突,但这些均不是“两仇相待”的理由。只要邻里多些交流、告知、平和,多些互助、理解、宽谅,即便有矛盾发生时,也就能很快在平心静气中得以顺理消解,邻里间的和睦相处,需要和谐沟通这门艺术介入。

谭刚强认为,和睦相处是一种艺术,远亲不如近邻,遇到邻里有困难,应伸出友谊之手帮助度过难关,假如遇到涉及个人利益的事,不应该相互倾扎,而应相互谦让,有时候邻里之间可能会因一些琐事吵架,但应该相互理解。

他提醒说,宽容是美德,懂得宽容就会懂得生活的不易,彼此之间相互尊重,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风清云淡,和谐的邻里关系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实习记者 黄平 编辑 李振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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