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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大麻 量刑(7旬老太误种罂粟被判5年,家属:量刑太重,律师:庭审10多分钟结束有些草率,法院:老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1-04|点击次数:


江苏省连云港市一七旬老太被认定种植4000余株罂粟判刑5年。老人说,她是听别人说罂粟花好看才种的,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犯罪。老人家属称,罂粟幼苗几厘米高时就被民警铲除了,社会危害不大,判处5年刑罚过重。而且,相关部门没有通知家属为老人聘请辩护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最终错过了上诉期。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相关人员称,老太太最初确实提出上诉,之后又申请撤回上诉。

自称为看花,7旬老太种下两颗罂粟果实


7旬老太误种罂粟被判5年,家属:量刑太重,律师:庭审10多分钟结束有些草率,法院:老人上诉后又撤诉

李老太接受警方调查


7旬老太误种罂粟被判5年,家属:量刑太重,律师:庭审10多分钟结束有些草率,法院:老人上诉后又撤诉

公诉书


近日,网上一则“75岁奶奶被判刑5年”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11月2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小唐,小唐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奶奶因种植罂粟被判刑的前前后后。

“奶奶姓李,今年75岁,农民,文盲。”小唐介绍,她们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我们户籍在连云港市东海县,爸爸妈妈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农村养鸭子。爷爷奶奶年龄大了,平时在鸭厂帮爸爸妈妈照看。”小唐说,奶奶生于1946年1月,一直生活在农村,“平时出门都找不到回家的路”。

2018年秋天,老家一位邻居送给小唐奶奶两颗罂粟果实,说花很好看,老人就拿回家,种在了养鸭厂的一块空地上,面积约一平方米。2019年3月,当地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鸭厂,现场铲除了只有几厘米高的罂粟幼苗。

“民警称,经过现场清点,奶奶种植的罂粟有三四千株,但我对这个数目有异议,因为罂粟种子是奶奶和其他蔬菜种子一起种的,被铲除的幼苗只有几厘米高,难保被认定为‘罂粟幼苗’的不是蔬菜幼苗。” 参与当天铲除幼苗的村副支书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当时被铲除的幼苗大概有香烟那么高,很难判断哪些是罂粟,哪些是蔬菜种子。

先是判3缓3,中院发回重审,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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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庭审现场


小唐的母亲许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婆婆什么时候种的罂粟,她和家人一点都不知道,直到2019年3月8日民警来到鸭厂,一家人才知道此事。

当天,派出所为李老太作了笔录,随后,老人被取保候审。“期间,婆婆多次被派出所带走调查,我们想着老人年龄那么大了,也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也就没有重视。”

2019年11月14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以李老太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2月11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李老太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儿子的家禽养殖厂空地上,种植两个罂粟果实种子,并于2019年3月8日11时许被海州警方查获,经现场铲除并清点,罂粟幼苗共计4104株。被告人李老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老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老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2020年1月8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进行了网上直播。华商报记者从庭审直播看到,庭审现场,李老太没有辩护律师,也没有家属现场旁听。庭审现场,李老太表示认罪认罚,没有为自己辩护,也没有作最后陈述。检察院建议对李老太判处有期徒刑五到六年,并处罚金。庭审大约进行了8分多钟,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0年3月26日,海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李老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扣押在案的毒品原植物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因本案系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一审判决后,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报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连云港市中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被告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2020年7月13日,连云港市中院将案件发回海州区法院重新审判。


7旬老太误种罂粟被判5年,家属:量刑太重,律师:庭审10多分钟结束有些草率,法院:老人上诉后又撤诉

2020年9月19日庭审现场


2020年9月19日,该案在海州区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同时进行了网上直播。华商报记者从庭审直播中看到,此次庭审,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与原来一致,李老太同样没有辩护人,家属亦未参加旁听。庭审现场,李老太对检察院指控的罂粟幼苗株数提出异议,称案发时清点的是3200余株。

举证阶段,出庭检察员称,李老太之前一称承认当时清点的株数是4104株,并现场宣读了李老太在侦查阶段的调查笔录:2018年秋种麦子时,我在儿子的养殖厂帮忙,当时还有一位养殖户姓唐,是我老家的邻居,她说罂粟开花很好看,问我种不种。我就问她要了2颗罂粟果实,种在了养殖厂的空地上,大概有一平方米,之后一直没有管它,直到今天被派出所抓到,才知道出了很多棵。我种的时候只用了两个罂粟果实,你们派出所在现场数后告诉我一共是4000多棵。我听说开花好看才种的,没有管理。

出席检察员称,送检样品经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系罂粟幼苗。检察院建议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李老太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期有期徒刑五到六年,并处罚金。

庭审陈述阶段,李老太同样没有作最后陈述。当天的庭审进行了11分多钟,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最终,李老太被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于当天被送到看守所。”李老太的辩护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家属找到他时,判决已经生效。老太太说她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犯罪行为,“我认为老人的行为是误种,目前的判罚偏重。”

律师:量刑偏重,应该通知家人为老人聘请律师

什么是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该罪如何量刑?李老太被判处5年徒刑是否偏重?家属申诉应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介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属于数量较大,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属于数量巨大,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刘昌松指出,若查明老人明知是罂粟果种子而播撒种植,数量也达到4000余株,没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仅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经是在法定刑幅度内从最轻判处了。值得注意的是,一审法院可能考虑到本案被告人李老太毕竟年事已高,而且在罂粟还是小幼苗即被发现铲除,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认为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最轻5年也感到太重,便适用刑法中特殊程序“减轻”判处的规定,拟在法定刑幅度以下,“减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层报上级法院核准;没想到在报请核准过程中未被中级法院通过,故其“从轻”判处也只能从最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刘昌松称,刑法对老年人犯罪是有从宽处罚规定的。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已满75周岁”是指犯罪时而非审判时的年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故意犯罪,李老太2018年底种植罂粟时72周岁,到目前也不到75周岁,因而本条无法适用。

刘昌松强调,家属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而提起申诉是家属的权利,家属的范围限于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现家属称老人当时不知道种子是毒品罂粟,邻居给她就种了,若属实应是无罪而不是判轻了,因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但这是需要证据证明的,老人是文盲不属于过硬的理由。家属又称老人本来上诉了,看守所未将上诉状递交上去,若查实,此案便未过上诉期,应移送连云港中院进行二审,而不按申诉案件处理,因为上诉权是被告人辩护权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刑诉法规定,“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刘昌松最后说,从庭审直播画面上看,老人没有辩护人,而且耳朵也背,审判长那么大声音也听不到清。“法律规定,盲聋哑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另外,也没有见到有家属旁听,开庭是否通知家属,如果连这也未做到,那在保障被告人权利上就存在严重瑕疵——家属到场旁听不仅仅是见见被告人,更是对法庭审判活动包括保障被告人权利做得如何,是最重要的监督,因为近亲属最关心被告人的命运。本案不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庭审10多分钟即审完,确实太过草率。“老人听力自然退化,到一定程度,就属于生理性耳聋;被告人耳聋,法院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这在理论上称为强制辩护,即没有辩护人的参与,审判就是违法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谌江涛律师认为,法院判决李老太5年有期徒刑量刑偏重。“量刑是一个严谨和科学的过程,非常考量法官的智慧。从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认定被告人种植了4104株罂粟,按照法定量刑应判决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被告人并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因此判决5年有期徒刑似乎是法定刑的最低刑了,似乎量刑是正常的。但是,考虑到本案中被告人系72周岁的老人,文化程度系文盲,其种植罂粟的原因系听邻居说罂粟花好看,其邻居主动问其种不种。其种植的过程也是其向邻居要种子,后邻居给了她二个罂粟果实,她将其种在自家小院1平方米左右的土地上,之后也没有管理。我以为从上述事实来看,被告人并不知道种植罂粟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应不构成犯罪。并且罂粟在刚长出来时就已被派出所铲除,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再结合其认罪认罚的情节,我认为本案最佳的判决结果是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最初一审法院的判三缓三也比较合适,5年有期徒刑我认为偏重。”

法院:多次告知老人聘请律师,老人明确不用请

李老太为何未聘请辩护律师?一审宣判后,老人是否上诉?

11月25日下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相关人员称,案件庭审初期,法院多次问李老太,要不要请律师,老人明确表示不用请。“我们给老人再三解释,她可以委托辩护人,如果她没有能力,法院也可以为她指定辩护人,但老人一直说不需要”。法律规定,75周岁以上老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时,李老太未满75周岁。“如果家属认为老人年龄大、有病,不适合羁押,可以依法向监守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申请。”

海州区法院该工作人员称,一审宣判后,李老太确实提交了上诉状,但两三天后,老人又申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因此生效。

老人的家属为何不参加庭审?李老太的儿媳许女士称,直到2020年9月19日婆婆被派出所带走,家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宣判。“至始至终,没有人通知我们可以为老人请律师,也没有人通知我们参加旁听”。

“婆婆是个善良的老人,因为愚昧无知,摊上这事,实在冤枉。”许女士称,婆婆确实不知道是毒品,农村老人,文盲,不知广播宣传的是什么,更不知自己种的花是违禁品。婆婆心律慢,血压高,在看守所要天天吃药,也不知道身体能承受得住承受不住。“婆婆确实犯了法,法院适度惩罚我们能理解,判5年实刑确实太重了。”

许女士称,婆婆被羁押后,丈夫夜里老哭,“一个当过兵的大男人,我一直认为他是刚强的,看到他哭,我觉得天塌了。”公公是个直性子,在家急的吃不下饭,愁的要死......

“奶奶75岁了,5年后奶奶就80岁了,真不知道她会不会就这样死在狱中………”对于奶奶的未来,小唐不敢想象。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赵云峰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华商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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