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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鹦鹉养殖厂在哪里(卖不掉放不了,商丘鹦鹉养殖陷“非法”困局)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1|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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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宋晓东、杨琳)2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卖不掉放不了,商丘鹦鹉养殖陷“非法”困局》的报道。

养鹦鹉30年了,咋就“突然”犯法了?在河南商丘,数百户鹦鹉养殖户眼下愁眉不展,还有点担惊受怕。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地已有30年历史的人工繁育养殖费氏牡丹鹦鹉产业,已经多次被外地公安部门认定为非法销售野生保护动物。40万只鹦鹉销售受阻,相关人员被抓捕,众多养殖户资金链断裂,面临着“养不起”“卖不掉”“放不了”的困境。

(小标题)大量鹦鹉积压、死亡

来到商丘市梁园区宁楼村,记者在村民王翠兰家院外就能听到此起彼伏的鸟鸣声。三层高的房子,一楼住人,二三楼堆满了鸟笼,饲养着包括费氏牡丹鹦鹉在内的多个品种,但有的鸟笼已经空了。

王翠兰说,2019年刚投资20多万元扩建,没想到一年后就不让卖鸟了。现在家里的1000多对鹦鹉卖不出去,没有收入就买不起饲料,每天都有三四十只鸟被饿死。

在同村养殖户余福玲家,记者看到部分饲料袋已见底,给鸟做饭的蒸锅落满了灰尘。

“原来鸟喂得精细,每斤米拌上两三个鸡蛋放在锅里蒸熟,一天喂两三顿,现在都从地上扫点麸壳,一天吃不了一顿。”余福玲说,家里养了2000对鹦鹉,一个月光饲料费就要1.5万元,现在不让卖鸟,没有收入,鸟饿死几百只了。

已经养殖鹦鹉15年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罗庄村民张巍,同样遭遇“灭顶之灾”。以前家里存栏最多时有2500对,现在只剩下1700对。从新冠疫情开始到现在,一只鹦鹉都没卖出去,“为了养活这些鸟,我已经欠了快10万元的债了。”

商丘人工养殖费氏牡丹鹦鹉已有30年历史。商丘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全国最大的鹦鹉人工繁育基地,商丘全市有鹦鹉养殖户837户,鹦鹉存栏量100万只以上,其中费氏牡丹鹦鹉约有40万只,养殖户近300户。但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江苏、江西等地公安部门陆续查获多起买卖费氏牡丹鹦鹉案件,认定为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溯源到商丘,已经有养殖户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外地公安部门多次以非法销售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为由,对商丘鹦鹉养殖户进行拘留,导致当地费氏牡丹鹦鹉市场交易中断,养殖户销售链条断裂,大量鹦鹉积压在农户。为节省成本,养殖户减少饲料投入。加之冬季低温,大量鹦鹉死亡,一些养殖户面临返贫风险。

(小标题)政策几经调整,“特色养殖”沦为“非法产业”

记者采访发现,商丘当地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大多是外来品种,在历史上曾被纳入相关部门批准的可商业性经营野生动物名单,但由于政策多次调整,这一特色养殖逐渐成为“非法产业”。

记者调查了解到,原国家林业局在2003年曾颁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林护发【2003】121号)中,规定费氏牡丹鹦鹉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2003年以后,鹦鹉养殖在商丘快速发展,由于门槛不高、市场效益较好,养殖费氏牡丹鹦鹉成为商丘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创业致富的首选,养殖规模迅速扩大。

2012年10月23日,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公告废止了这一名单。2019年11月,费氏牡丹鹦鹉的保护等级由国家三级升为国家二级,无证买卖将触犯刑法。

部分养殖户反映,此前当地并未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引导和管理。

“这些政策,我们之前都不知道,要知道犯法肯定不干。”余福玲说,“我们几百户也不是偷偷摸摸地养鹦鹉、卖鹦鹉,至少也要提前跟我们说一声,不能突然就说我们犯法了,我们冤得很。”

记者采访还发现,由于费氏牡丹鹦鹉人工繁育时间较长,各地对其司法鉴定的意见不一,造成了不同地区执法标准不一。

商丘市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局曾多次委托国家林草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当地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进行鉴定。由于繁育时间较长,产生很多杂交品种,出具的鉴定结果为“不确定具体种属”。作为刑事案件查办没有立案基础,因此商丘市森林公安没有查办过相关案件。但2019年年底以来,江西、浙江等地森林公安部门,根据国内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以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由,多次抓捕商丘市经营费氏牡丹鹦鹉的销售商。

此外,商丘绝大多数养殖户没有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不少养殖户说,不知道哪里可以办证,也没有相关部门曾对此进行督促、监管。

张巍表示,2012年他曾到商丘市行政服务办事部门咨询如何办理相关证照,但得到的回复是“不办理这类证件”。

养殖户夏玉华多年前向商丘市林业局咨询办证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回复,“大家都没办证,而且二三十年了也没人管,我以为就是不用办证的。”

(小标题)厘清法律模糊地带,尽快妥善处置存量鹦鹉

法律人士表示,这已不是国内野生保护动物领域第一次出现社会争议。由于一些人工饲养物种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的司法认定较为模糊,导致执法层面不好操作,不利于基层司法实践。

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四化说,人工养殖的动物和与真正的野生动物之间的保护不应当画等号。关于这一类问题,司法实践过程当中,过去的裁判尺度不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指导意见,但是关于人工饲养动物与野生保护动物之间,如何有效、准确地区分,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因此,呼吁相关部门尽快细化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条款,准确地界定人工养殖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区分标准,让养殖户能够有法可依,也能够有效地规范人工养殖市场。

不少养殖户也呼吁应将买卖养殖鹦鹉和野生鹦鹉区别开来。余福玲说,同样都是养殖,猪、鸡、鸭、羊、牛可以卖,卖自己养的鸟就犯法,这个道理说不通。

“现在养的费氏牡丹鹦鹉确实是我们一代一代人工繁育的,国家可以鉴定,不能‘一刀切’地判定我们违法。”养殖户刘忠耀说。

针对目前大量费氏牡丹鹦鹉处置难的问题,养殖户急切盼望地方政府尽快出台政策,帮助解决。

夏玉华说,鹦鹉是活物,活一天就要吃一天,如果到春节还解决不了,我家1000多对鹦鹉就死光了。“就是不算钱的账,鸟再小也是命,眼睁睁看着饿死了,心疼啊。”王翠兰说。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已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商丘养殖费氏牡丹鹦鹉的实际情况,争取允许人工繁育种群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当地还拟协调一定补偿资金,对鹦鹉进行妥善安置,并对养殖户中受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合理补偿,避免返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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